2016-03-22 16:01: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3月22日讯(记者 王青青) 3月22日,东营交警发布《关于对东营中心城区闯禁行车辆实施电子抓拍的通告》,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对违反禁令标志驶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的相关车辆,正式启用电子抓拍进行处罚。
抓拍车辆类型:凡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中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五类车辆未按规定办理禁区通行证进入中心城区的,或已办理通行证,不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通行证上确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
禁行区域范围:西五路(含西五路)以东,东八路(不含东八路)以西,北外环路(不含北外环路)以南、南二路(不含南二路)以北区域。
抓拍设备的设置:在东营中心城区范围内支队设置的所有固定监控设备和制式警车上安装的流动式监控设备。
处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记3分,交通违法代码:13440。
另需注意事项:
1、对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邮政快递车辆、运载超限物品车辆确需进入中心城区的,属于五类车型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中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必须同时按规定办理中心城区禁区通行证。不办理的将给予抓拍。
2、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市中心城区全天禁行。
3、对闯入中心城区禁行区的车辆在本趟次未完成尚未驶出禁行区前抓拍一次,本趟次超过当晚24:00后仍未驶出的启动第二次抓拍;对故意在同一路线往返行驶或在不同路线不同趟次行驶的,将按规定给予多次抓拍。
4、对办理了禁区通行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禁行车辆实施抓拍。对不按规定驶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车辆,路面执勤交通民警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顶格处罚。
(1)重点管控区域: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辖区严格控制东二路(含)以东、胜利大街(含)以西、沂河路(含)以北、北一路以南区域;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辖区严格控制西二路(含)以西、云门山路(含)以东、黄河路(含)以北、北二路(含)以南区域;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辖区严格控制南一路(含)以北、东四路(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护城河以东区域。
(2)交警支队重点管控路段:黄河路(东八路至西四路路段)、北一路(东四路至玉山路段)、东二路(沂河路至北二路路段)、府前大街(华山路至东四路路段)、西二路(南一路至北二路路段)、西三路(南一路至北二路路段)、西四路(黄河路至北二路路段)、济南路(太行山路至玉山路)等能够贯穿整个中心城区或者人口密集区的主要路段。
5、对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等非人为因素驶入禁区的,非现场电子抓拍时,第一次依照“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录入,仅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交通违法代码为60440。第二次起,严格落实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标准,交通违法代码为13440。此类车辆在接到公安交警提示后须立即驶出,消除违法状态,对故意滞留等不按规定驶出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违法事实采取强制措施并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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