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车改革6月底前完成 7个补贴层级最高补1690元

2016-04-17 21:22: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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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印发《东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东营市公车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拉开了公车改革的序幕!

  大众网东营4月17日讯(记者 向玲) 日前,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印发《东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东营市公车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拉开了公车改革的序幕!

  如何保障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标准设为七档

  根据此次车改方案,参改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在车辆保留上,全市各参改单位除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按规定必须保留的车辆外,其余公务用车一律取消。

  在符合公务交通成本节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省核定数量,市级党政机关共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109辆,县级党政机关共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324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在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内,市、县区分别按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60%、70%保留;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相关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市、县区分别按照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50%,60%保留。

  车改后,公职人员办公产生的交通费用如何解决呢?根据方案,全市公务交通补贴统一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公务交通补贴统一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公车将如何处置?进行统一评估和拍卖

  根据方案,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要制定处置办法,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参改车辆的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武,进行市场化运营,减步车辆闲置浪费,但要确定过渡期,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车改后,各级党政机关要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根据东营市车改方案,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国家安全系统公务用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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