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法院对涉油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11人分别被判二年到四年

2016-04-20 15:4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河口;涉油案件;宣判
[提要]近日,河口区法院对2起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共11人进行集中宣判,分别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二年到四年不等刑期。

  大众网东营4月20日讯 近日,河口区法院对2起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共11人进行集中宣判,分别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二年到四年不等刑期。

  被告人崔某某等8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案,系被告人为盗用天然气而在输气管线上实施打孔破坏,其中被告人崔某某等6人打孔破坏4处,被告人杨某某等2人打孔破坏2处。

  被告人薄某某等3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案,系被告人为盗窃原油而在输油管线上实施打孔破坏,其中被告人薄某某、张某某打孔破坏2处,被告人赵某某打卡破坏3处。本案当事人到案前有6名同案犯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上述二起打孔盗油案件均系多人多次共同作案,已形成相对固定的盗油团伙,有组织、有预谋,作案过程中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事后共同分赃,对油田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成为影响经济发展、造成企业以及国家巨大经济损失、危害公共生活安全的重大隐患。

  据悉,本次集中宣判共有3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对从快、从严打击涉油犯罪、从严惩治打孔盗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教育作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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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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