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10:55: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8日讯(见习记者 李江峰)近日,记者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获悉,自2016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电力客户违约用电、窃电等失信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不良信用信息将影响企业或个人,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方面活动。
电力客户哪些失信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呢?
1.客户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
2.客户12个月内产生2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费的行为;
3.客户因自身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行为。
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就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失信记录报送至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该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因发生失信行为而被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用电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撤销其失信记录。
据了解,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关于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签署《用电交费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全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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