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14:26: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9月1日讯 记者从东营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义务辅导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凡在私人住所或其他校外非经营性场所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义务辅导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均须填写《东营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义务辅导登记表》,提前3天向所在学校报告,由学校核准登记、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因病、事请假确需补课的,可即报即补。今后,凡未按规定报批备案的,一律按违规补课严肃处理。
二、广大教师要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学生认真负责,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经营性场所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开展义务辅导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或辅导结束后变通、变相收受礼品、礼金。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辅导活动的管理,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外,任何公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借用义务辅导名义组织在校内、外集体辅导,一经发现按违规办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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