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 08:07: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今年4月16日22时56分,东营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转警称:济南路黄河饭店处,一辆车撞上行人,行人受伤。开车的一方虽留下电话,但之后电话一直关机。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却发现已无事故现场。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访问,得知是一辆出租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出租车方带行人前往东营区人民医院拍片查看伤情,之后把伤者送到胜泰路六中附近家中,后出租车谎称去医院帮伤者拿拍的片子,可再联系时已关机,司机不知去向。
因伤者提供不出出租车号牌,肇事驾驶员电话又处于关机状态,民警只好通过事发路段监控卡口,查到肇事车辆为(鲁ET2***号)“假牌”出租车。民警又通过调取事故发生后区人民医院监控、登记等情况,迅速锁定肇事驾驶员马某。民警还通过技术手段锁定马某户籍所在地,并多次前往其家中对其家人进行劝导工作,却没有结果。
今年10月12日,直属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套牌出租车,得知驾驶员为马某后,办案民警为之一振,在等待一中队对驾驶员驾驶假牌出租车等违法行为处理之后,事故中队对驾驶员进行进一步劝导。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马某于12月13日上午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
经了解,4月16日19时左右,马某驾驶悬挂鲁ET2***号(假牌)出租车沿济南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济南路与胜兴路路口处时,与步行至此处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马某驾车逃逸。
目前,马某已被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