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检疫局9月1日起实施修订出口速冻芦笋检验标准

2015-03-21 08:45:00    作者:李喆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检验批 速冻蔬菜 检验检疫局 出口产品 检验机构
[提要]记者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芦笋类》(SN/T0626.3-2015),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标准由东营检验检疫局主持修定。

  大众网东营3月21日讯 记者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芦笋类》(SN/T0626.3-2015),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标准由东营检验检疫局主持修定。

  据了解,此项标准作为国内首个检验出口速冻芦笋的标准,相对于旧版的标准,此次新标准结合了当前国际速冻蔬菜技术性措施的最新动态和近年来出口速冻蔬菜检验监管经验,修改了抽样方法,根据检验批的数量明确了成品和微生物的具体取样方法及比例。同时,新标准中还增加了检验依据、重金属检验、复验方法等内容。另外,标准还修改了样品的保存期限和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的检测方法,细化了包装检验和检验结果判定的内容。据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修订后的标准,将更具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了解到,速冻芦笋是我市的传统出口产品,出口量逐年递增,2014年达到1100吨,实现创汇350万美元每年,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芦笋类》的实施,将规避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为检验机构、生产企业提供一个统一规范的检验标准,对于保证和提高出口速冻芦笋的质量,促进速冻芦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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