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7 08:19: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长期以来,电动汽车充电收费一直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现在这一情况将得到解决。
日前,市物价局出台了我市首个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标准规定,电动汽车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服务费用。其中,电动公交车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为0.65元/千瓦时。
我市有了首个电动汽车充电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制定的东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
电动公交车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为0.65元/千瓦时。以上2项充电服务费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允许下浮。权威业内人士介绍称,收取充电服务费主要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充电电费,是电动汽车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标准》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执行。通俗地说,我市居民生活场所设置的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即每千瓦0.5550元(电压不满1千伏),高于我市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标准》有效期至2018年2月3日,我市将在充电设施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充电服务费标准、充电电价等内容。 “充电桩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各地就充电服务费和电费尚未有较明确的标准。”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郝日光表示,这是我市首个有关电动汽车充电收费的标准。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已安装4个交流充电桩
2月16日,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目前我市已有4个交流充电桩建成待投运。这4个充电桩属于通俗意义上的“慢充”,全部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记者注意到,充电桩上部有个大液晶显示屏幕,下面有插卡口和输密码的键盘。电动汽车车主充电时,充电桩的液晶屏幕上面会显示时间、金额、电量、单价,旁边还有显示充电状态指示和充电模式指示,车主可以在充电时自由进行选择,调整充电时间、金额、电量。
除了所谓的“慢充”充电桩外,西城公交站附近也有一座直流“快充”充电站。公交车充电时间约2小时左右,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时间约0.5小时左右,可同时为32辆电动公交车进行充电。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更换采用气电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2015年更换120辆,今年目标更换80辆。
高速公路和市公交公司开发区内充电站建设已获得省电力公司批复,现项目经费及物资设备已全部到位,协调好施工场地即可开工,预计2016年5月底前可建成投运。此外,国网公司车联网平台已于2016年元旦上线运行,全部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统一使用相同的充电卡来进行充电。
电动二轮、三轮车充电收费标准尚未统一
与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较少不同,电动二轮、三轮车充电桩的数量则比较多。中心城区范围内几乎每家电动二轮、三轮车修理店内都配有充电桩,一些药店如益生堂为了在举行优惠活动时吸引市民,也在门前设置了充电桩。
稍有不同的是,药店门前的充电桩利用率并不高,很多充电桩成了摆设。胶州路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门前的充电桩是某药业集团赠送的,由于充电桩的电压与电动二轮、三轮车不太符合,所以没有使用。
此外,我市的电动二轮、三轮车充电桩缺乏统一收费标准,记者在东城府前小区附近的一家修车行看到,这里的收费标准是一元钱充10分钟。城区内其他商家对电动二轮、三轮车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大多由商家自行定价,没有统一的收费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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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如何收取电费?
201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对电动汽车充电电费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国家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一)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二)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据悉,我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电价为0.7988元/千瓦时。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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