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结束 看看东营哪个职位竞争最激烈

2015-10-26 08:13:00    作者:李喆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国考;竞争比;报名人数;资源勘查工程;职位竞争
[提要]10月24日18时,经过了10天的报名后,2016国考报名已经顺利落下帷幕。驻地在东营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科员(一)职位以877的过审人数成为本次国考报名人数最多的涉东营职位。涉东营职位通过审核人数一览表(截止2015年10月25日16:00)

  10月24日18时,经过了10天的报名后,2016国考报名已经顺利落下帷幕。从职位选择、比较到观望再到最终报名,考生们历经纠结,最终尘埃落定。2016年国考,招考人数创四年之最,但是竞争的激烈程度却并未减少多少。

  国考报名结束平均46人中录用1人

  据中公教育统计,截至10月24日18时,共有1283777人过审,与去年同期1290745相比少6968人,平均竞争比为46:1,低于去年的平均竞争比58:1。

  从单日增长来看,较10月23日下午同期增加了27万余人,低于去年最后一天的单日增长33万人。目前各招录机关审核仍在进行中,资格审核将于10月26日18:00结束。

  ◎最热门岗位竞争比2847:1 ◎最冷门158个岗位无人报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一职招录1人,从报名第二天就稳居高位,最终以2847:1的竞争比摘得2016国考最热职位桂冠;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检站科员一职招录30人,最终报名合格人数5559人,摘得过审人数最热桂冠。另外,仍有15个职位竞争比过1000:1,57个职位报名过审人数超过1000人,国考热度可见一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成报名人数最多的部门,截至报名结束当日,竞争比达68.72:1。

  与之相反的是,报名结束时仍有158个岗位报考人数还未破零,占1%。这些无人报考职位多分布在气象局、检验检疫局等。国考报名呈现“冷热不均”的态势。中公教育专家分析,无人报考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对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要求相对较多、条件较高的职位;二是县级以下基层职位;三是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职位。

  涉东营职位最热岗为东营港国税局科员竞争比达659:1

  今年,涉东营职位报名情况火爆。东营市国家税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的科员(三)职位计划招聘1人,报名人数达659人,成本次国考涉东营最热的岗位。驻地在东营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科员(一)职位以877的过审人数成为本次国考报名人数最多的涉东营职位。该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的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对于工作经验没有要求。其他职位的报名情况也很火爆,竞争比超100:1的就有10个职位,国税局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成最热部门,多个岗位竞争比达到四五百人中挑一个的形势。

涉东营职位通过审核人数一览表(截止2015年10月25日16:00)

部门名称 招考人数 审核通过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含驻地在东营职位) 30 4076
济南海关(用人司局东营海关) 1 275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11 1753
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用人司局东营银监分局) 1 11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利津调查队业务科科员) 1 37

  【相关链接】

  报名后续须关注三个重要节点

  国考报名已经截止,中公教育的专家提醒考生,不是报完名之后就万事俱备了,还有三个重要的节点需要关注,走完这些流程,报名工作才算完成。

  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在报名截止前一两天报名的考生还要继续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如果审查状态显示的是未审查或者待审查,那么考生应持续关注审查结果,审核截止时间是10月26日18:00,这段期间如未通过审查,考生将不得参加本次公务员招录考试。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0月28日8:00后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列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可以将报名序号记在手机里或手头的小本子里。 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