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将被追责

2016-01-05 09:02: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补课;在职教师;中小学校;有偿;答疑辅导
[提要]1月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我市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市教育局开通专项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市民可拨打8336632(上班期间)、8331917(节假日)反映相关情况。

  大众网东营1月5日讯 1月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我市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市教育局开通专项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市民可拨打8336632(上班期间)、8331917(节假日)反映相关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将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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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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