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8 08:43: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走在马路上,经常能看到车后面悬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牌照”的小车在行驶,有的还并不走慢行道,在机动车道中抢道。虽然老年代步车看上去是给老年人“代步”使用,但记者发现,有的车竟干起了“黑出租”的活儿,谈好了价格,车上还能拉俩人。有的代步车则由老年人开着去接送孩子。看似同样都是在路上跑,这些车辆危害可不小。
记者发现,这些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没有牌照,出事容易跑掉;很多驾驶员是老年人,没有驾驶者证,很少懂交通法规,转弯时想转就转,在路上如入无人之境,搅乱了市内的正常交通秩序,确实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这一概念。无论是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还是低速电动车,由于这些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注册登记的条件,因此基本都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没有保险赔付,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记者了解到,近日我省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开展对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对于驾驶员处以罚款,严重的还有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分。
但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管理,却没那么容易。没有管理依据,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走怎样的路?该做怎样的培训?完全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明显落后于社会现状,亟需《交法》对这些空白进行补充。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规定,制定报牌手续、安全标准、维修标准等准入市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及时填补电动轿车管理过程中的法律空白,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此类车在生产环节的监管,杜绝未经批准的车型流入市场,促进此类车辆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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