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业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4-11-03 08:27:00    作者:   来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旅游行业 旅游局 旅游企业 旅游从业人员 防火形势
[提要]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旅游实际,现就做好旅游行业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落实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旅行社导游员带团旅游时要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宣传,尤其到林区游览时,要督促团队游客服从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确保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各市旅游局(委)、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旅游实际,现就做好旅游行业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落实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亡人火灾高发的季节,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密集,各种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剧增,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责,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整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未获得消防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同时,认真开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校区、办公区、宿舍区等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旅行社导游员带团旅游时要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宣传,尤其到林区游览时,要督促团队游客服从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确保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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