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等级评定将出国家标准

2014-12-05 08:59:00    作者:付玉婷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旅行社业务 质量安全 旅游者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意外保险
[提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就《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标准对各级别的旅行社在经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管理、服务能力、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也作出详细要求。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就《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标准将旅行社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进行各级别评定前,旅行社还需具备多个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设立、正式开展旅行社业务应不少于2年;两年内未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救援和善后处理;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两年内有效投诉比例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两年内未有连续6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标准对各级别的旅行社在经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管理、服务能力、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也作出详细要求。其中,5A级旅行社首先要满足固定资产应不少于1000万元、近两年年均营业收入应不少于5亿元;其次,还应有20家服务网点或者委托招徕经营机构,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网络咨询服务,网络和营业时间电话咨询应答率100%。另外,在质量安全方面,该级别旅行社有效投诉应不高于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十万分之一,游客满意度应不低于90%,同时还应积极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且包价旅游者购买率应该不低于60%。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