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 09:01:00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由山东省旅游局、省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海航旅游集团下属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在济南签署《山东省滨海旅游发展引导基金·合作意向书》,成为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运作的开篇之作。
山东省滨海旅游发展引导基金的设立,是通过市场化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省内外资本投资发展滨海旅游产业,打造“仙境海岸”滨海度假综合体,不断壮大滨海旅游消费规模,促进山东旅游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的重要手段,也是打造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提升“好客山东”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山东省滨海旅游发展引导基金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将不低于20亿元,重点投向山东省内成长期、成熟期旅游企业,围绕好客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培育以“仙居、道宴、逍遥游、养生修学”为主体的度假综合体,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温泉、海上垂钓、海岛旅游、养老养生、文化演艺休闲度假产品,促进滨海旅游业提档升级,真正起到首批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引领示范效果。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