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泰使馆呼吁中国游客向“空怒”说不

2015-07-28 09:50:00    作者:付玉婷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使馆 游客 航空公司 不承担责任 蒙特利尔公约
[提要]中国驻泰国使馆日前发布题为《如何从容文明应对航班延误》的文章,呼吁中国游客增加文明意识,方便他人出行。使馆提醒,2014年12月南京乘客大闹亚航事件促使泰国航空局出台规定:如乘客闹事、伤人、威胁飞行安全,将被罚入狱2至7年,并交罚金8万至28万泰铢。

  本报济南讯 中国驻泰国使馆日前发布题为《如何从容文明应对航班延误》的文章,呼吁中国游客增加文明意识,方便他人出行。

  假期为旅游高峰时段,空管系统负担加重,航班延误等频率提高属于正常现象。但同价格低廉的其他交通工具相比,人们往往对航班抱有很高期望值,因延误导致的情绪失控也就更常见。外媒借“路怒(road rage)”一词,来形容中国乘客的“空怒(air rage)”。

  使馆指出,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航空公司应对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除外:一是乘客无法举证或证明损失与航班延误有直接因果关系;二是航空公司已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三是延误系不可抗原因,航空公司可不承担责任。此外,欧盟规定,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可为乘客提供电话、传真、餐饮服务,但无现金补偿的规定和先例。使馆表示,如系不可控因素造成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不会赔付,安排食宿是基于人道主义和改善服务质量的考虑。

  使馆提醒,2014年12月南京乘客大闹亚航事件促使泰国航空局出台规定:如乘客闹事、伤人、威胁飞行安全,将被罚入狱2至7年,并交罚金8万至28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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