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 年减土壤流失4000万吨

2014-06-13 08:59:00    作者:于潇潇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水土流失治理 土壤流失 水土流失面积 城市水土保持 实施办法
[提要]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

  大众网济南6月12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情况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

  发布会上,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尚梦平介绍,自1992年山东省人大颁布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来,山东水土保持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依法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切实加强,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35万平方公里减至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7.5%,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4000万吨,增加蓄水、保水5.5亿立方米。平邑、蒙阴、沂水、沂源、费县等15个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县,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已发展为重要的名优特鲜经济林果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

  尚梦平说,在城市,随着城市水土保持的深入开展,有效控制了生产建设经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结合城市水系整治、休闲园区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滨州、青岛、烟台、东营等4个市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