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最高奖50万

2014-07-25 08:58:00    作者:贾瑞君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暴力恐怖犯罪 线索 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 恐怖活动
[提要]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讯员 刘冠伟 杨 冰 记者 贾瑞君 报道

  本报济南7月2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最高可予以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奖励办法中共列举了以下6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一旦遇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群众都可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和实际效果,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现金奖励。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对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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