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来娃”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2014-10-31 10:30:00    作者:高于 王原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随迁 子女平等 公办学校 编班 教育行政部门
[提要]为落实《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10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学(入园)条件要求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学(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

  为落实《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10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畅通入学渠道。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学(入园)条件要求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学(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入学(入园)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

  做好教育管理。将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建立随迁子女就学档案,加强与随迁子女家庭的联系,对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实施跟踪管理,防止学生辍学。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