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6 08:08:00 来源:齐鲁网评论 我要评论
记者晚间刚刚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Ⅰ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4]2号),自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应急减排措施主要包括: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党政机关车辆自11月6日0时带头实行限行,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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