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08:20:00 来源:琅琊新闻网 我要评论
2月7日刊登了《临沂市民买套房子却见不得光》一文,报道了临沂市民刘先生在市区瑞腾优卡空间小区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复式住宅,交房后刘先生却意外发现自己购买的这套房产采光效果很差,后来到规划部门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房子当时的规划用途竟然是储藏室。花30多万买间储藏室?这事谁都不乐意呀。于是,刘先生开始了自己的奔波维权之旅。3天过去了,这事又有什么进展?
早在2月8月那天,记者就联系过临沂市房管局,对于刘先生的遭遇,市房管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房管部门对于规划部门没有任何的制约权力。
“刘先生购买的住房之所以会被规划为储藏室,原因应该是规划部门在查看过开发商的设计图之后,发现刘先生购买的房屋户型采光效果不达标,只能作为储藏室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规划部门出具了这样的规划图纸,但房管部门对此没有修改和制约的权力。开发商方面也只需要在房屋销售前,将房屋预售等一些相关信息上报给房管部门,至于如何销售,房管部门不掌握细节信息。
刘先生所说的房管部门答应同开发商方面帮忙协调退房,是相关部门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帮助消费者维权,而不是必须尽到的义务。
对于房管部门的回答,刘先生并不满意。“都说自己没有错。那既然大家都没有错,为什么让我买到了这样一套谁都不想住的房子,而且这样的房子现在依然在销售。”刘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2月9日,他又去了一趟临沂市房管局,对于上次房管局相关人员表态的“下周三(2月11日)之前给他(刘先生)一个说法”的承诺仍然没有兑现。
“这次领导表态说,在我的事情处理好之前,将暂停该楼盘的所有审批手续。另外,房管局也联系到了楼盘开发商的负责人,负责人已经回了南方老家,他承诺年后回来一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刘先生对晚报记者说道。
刘先生表示,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开发商必须退还自己的所有购房款,还要承担他缴纳的这1年半以来的银行贷款利息。“我觉得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希望他们能够满足我的条件。”刘先生说道。
1个多月来的辛苦奔波,终于算是有了一个盼头。刘先生感慨今后买房再也不会如此草率,“当初买房就看了看样板间,觉得不错就定了。我觉得自己的遭遇也可以给市民朋友们提个醒,买房是大事,一定不能图省事,所有的细节都应该咨询清楚。”刘先生对沂蒙晚报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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