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 08:12: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公布了一篇为某国有大型企业原副总经理的忏悔书。
据了解,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忏悔书中,他写道:“我所任职的这家国企是家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近40亿元,因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大、效益差,企业面对沉重的债务,经营举步维艰。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们企业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我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伙同他人置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山东纪委在评论中提到,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保持思想上的坚定清醒、行动中的明智规范,作出正确的选择。要时时自警自省,不贪财、不攀比,用权有度,自觉拔除心中贪念的萌芽,不让侥幸心理有任何可乘之机,绝不用手中的权力钻规章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高度的自律去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
以下为忏悔书全文:
我叫XX,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所任职的这家国企是家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近40亿元,因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大、效益差,企业面对沉重的债务,经营举步维艰。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们企业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我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伙同他人置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回顾自己的工作历程,我从一个农民的孩子,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一步步成长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授予“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曾经的辉煌已经离我远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深深地感到懊悔。参加工作几十年来,处处谨慎,特别是在物质利益和金钱利益下,更是严于律己。2001年集团公司决定投资2.5亿元,建设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由我负责,主要设备由国外进口。由于技术原因无法招标,只能进行谈判,虽然经过艰难的谈判,但2200万美元的进口设备价格,一直达不到我们的要求。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国外设备供应商找到我,让我答应他们的价格,可以从设备款中给我30万美元汇到香港的账户上。当时我的年收入仅5万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大的诱惑,我没有动心,断然拒绝,并提出更换供应商。最终我们还是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价格,与这家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为企业节省投资200万美元。讲到这里,大家可能会问,既然如此廉洁,为什么还会因为贪污而被判刑呢?
2004年集团在对下属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我和集团其他高管一起,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由于心存侥幸心理,特别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在置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没有用先进的思想,优秀的品质去占领自己的心灵世界,而是让一些不健康、腐朽的思想左右了自己,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忘记了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面对种种诱惑特别是金钱的威力,思想防线一点点崩溃,不知不觉中触犯了国家法律。当时我也想到,伴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从满头乌发变成头发花白,和同时的民营企业家相比,我付出的不比他们少,但生活不如他们潇洒,经济上不如他们富裕,心里产生了不平衡。当企业要改制的时候,自己也到了人生之秋,感到这次改制可能是最后一次补偿自己的机会。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但不去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反而与他人一起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国有资产。尽管我在法律部门工作过,知道法律的严肃性,尽管我一生谨慎小心,但随着自己在企业不断取得成绩和职务的不断提升,骄傲自满,盲目乐观的情绪也在心中暗自生长。总认为,企业只要搞好经营,能挣到钱就够了,其他都是次要的。长此以往整天埋头于经营,从而忽视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以在法律部门工作过、懂法自居,妄自尊大,自欺欺人。我们的案子开始时是以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这时我才知道刑法还有这么一条罪名。做为国有企业的高管,而且曾经在法律部门工作过,自以为懂法,其实是一个法盲。判决下达后,我非常痛苦和悔恨,想到受党教育多年,意识到再没机会为党工作了,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在监狱里度过,我陷入极度的精神折磨。
剖析我犯罪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太重,没有把握好自己,最根本的是人生价值观出了问题。我是1975年高中毕业,由学校推荐到当时所在公社做勤务员,后被调到县政府在办公室,从以工带干,到入党转干直到案发前担任国有企业的高管,这是党培养教育的结果。在成长过程中,每当自己取得成绩的时候,党和国家都给予了相应的荣誉和鼓励。但是,由于思想的畸形,不但没有感恩于党的培养,而且经不住利益的诱惑,触犯了法律。
入监后,我慢慢认清了犯罪危害,痛定思痛,总结出以下教训:
首先,要经得起成功的考验。人要经受住诱惑,尤其是经得住成功的考验,这方面我的教训十分深刻。自参加工作至案发,我的成长道路可以说是比较平坦的,人生顺利而成功。人往往在困难和逆境中才能励精图志,而成功的时候又往往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得意忘形。自己就是在事业最辉煌的时候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在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同时,也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古人说:满招损,谦受益。
我的犯罪也正说明,深层次的原因是“私”字在作怪,其直接原因就是骄傲自满、忘乎所以。
二要经得起利益的诱惑。案发到判刑我不断向自己发问,人活着到底为什么,难道是仅仅为了钱吗?是的,没有钱就没法生存,然而我是没法生存吗?不是的。我当时的年薪就近20万,我比社会上其他人生活好得多,甚至绝大多数不如我的生活水平。那么为什么为了追求对自己毫无用处的身外之物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呢?如果说拥有钱的多少能够代表一个人的价值的话,那么,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非法的把社会财物据为己有,能代表自己的人生价值吗?苏东坡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其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身居要职的国企高管,思想境界竞不如一个封建士大夫。当利益驱动动摇了思想防线的第一块基石的时候,结果却是始料未及的,顷刻之间却是大厦将倾。痛定思痛,痛何如哉,一切后悔都为时晚矣。
三要坚守底线和原则。在制度面前丝毫不能动摇,思想出了偏差,决策就出现偏差,所以思想问题还是关键的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对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
入监后,我给自己算了四笔帐:
一是政治帐。我从一个公社勤务员到国企高管,几十年艰辛奋斗的结果和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老人心中的希望、孩子心中的形象倾刻之间化为乌有。对于家人的影响也很大,尤其是孩子,想到她今后的工作和婚后的生活,都要为此而承受压力;家人也为我蒙受屈辱,我家在农村,家人为我的发展进步而在当地引以为骄傲,现在他们却因此抬不起头来,一想到这些我寝食难安。
二是感情帐。我在家中是老大,到这个时候应是为年迈的父母尽孝的时候,但现在他们年老多病却在为我担心。孩子工作后、结婚前是非常需要父亲指导关爱的时期,我却不在她身边。世界最痛苦的事莫过于骨肉分离,失去的时光如何才能找回?原来的朋友、领导、同事、亲戚该如何面对,身处高墙,面对漫长的刑期,我悔恨交加。
三是经济帐。如果按原来国企高管的薪酬算的话,犯罪带来的成本是巨大的,现在我被双开,没有了收入来源,靠我妻子一个艰难的支撑这个家,支付孩子结婚的费用、父母的护理费用和我的生活费,生活变的捉襟见肘。
四是健康帐。自出事后,过渡焦虑再加上心理的压力和休息不好,使原本身体很好的我血压升高,记忆力减退,身心疲惫,真是得不偿失啊。
今天,我把我的人生悲剧展示给大家,请大家以我惨痛的教训为反面教材,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老路。
点评:
不少官员的落马缘由如此相似:踏上不归路的起点几乎都是“羡慕、攀比有钱人的生活”.其根源如同本文的忏悔者所言:“最主要的是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太重,没有把握好自己,最根本的是人生价值观出了问题。”
凡人皆有欲念,领导干部也是如此。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们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当权力和欲念并存时,领导干部就会被推到严峻考验的关口。在这道关口上,如何对待欲念,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决定了他们不同的未来。有些领导干部看到身边的大款、老板朋友穿金戴银、宝马香车的物质生活,心理开始不平衡,价值观逐渐失衡,感到“当官吃亏”,在攀比心理的驱使下开始以权谋私、贪财取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贪欲,与大款朋友比收入、比奢华,彻底丢掉自己的人格与尊严,逐渐滑进罪恶的深渊。更为可悲可叹的是,他们还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违规违纪的行为伪装得天衣无缝,永远不会被发现。然而,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监督时刻存在,他们最终逃脱不了党纪的严惩,走上人生的不归路。
攀比心理和侥幸心理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和传染性,是突破思想防线的杀手,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的祸根。面对考验,是在金钱权力的诱惑前守住一颗“坦荡清廉”的初心,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还是在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执迷不悟,终至腐化堕落而成千古之恨?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保持思想上的坚定清醒、行动中的明智规范,作出正确的选择。要时时自警自省,不贪财、不攀比,用权有度,自觉拔除心中贪念的萌芽,不让侥幸心理有任何可乘之机,绝不用手中的权力钻规章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高度的自律去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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