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务工受伤申请赔偿 一纸证明难赔偿得腰斩

2015-05-22 08:04:00    作者:张鹏   来源:城市信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证明 赔偿标准 务工 男子 网记者
[提要]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李先生决定按照委托律师按照城镇标准申请赔偿,而对于法院来说,这样的要求不是不可以,李先生的情况也符合相关要求 ,但需要李先生提供相关材料,这些相关材料就包括经常居住地证明。“想要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法院那边通常都需要当事人开具一些证明,比如说李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他在受伤以前就在青岛买了房子,那么购房证明就可以证明他在青岛这边常住 。

  近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但在现实生活当中,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不仅存在,甚至有时还影响到了一些人维权,李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在工作中受伤 ,他想按照城镇标准申请赔偿 ,法院要求他开具常住地证明,而居委会要求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一致……结果两年下来,这赔偿还没影。如果你也遇到了开不了的证明或者被要求开奇葩证明,欢迎拨打城市信报新闻热线80889088,让我们一起探索解决之道。

  回放 来青四年,工地务工断手指

  “本来可以顺利地获得按照城镇户口的赔偿,可是却因为居住证明办不下来,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顺利拿到赔偿,居住证明可真不好办哩。”5月21日,李先生这样对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说。他告诉记者,要不是2013年发生的一场事故,他也不用一趟趟地往居委会跑。

  原来李先生的户籍在临沂农村,虽然他是个90后,但也已经在青岛工作了三四年,在此期间,他换了不少工作,虽然学历不高,但还有一门开挖掘机的手艺,靠着这门手艺,他在不少工地都干过。2013年,经人介绍,他跟老乡一起在绍兴路附近的一个工地干活,没想到的是,工作了还不到一个月,就因为工作时的一场意外,导致右手的大拇指关节处以上的部分断掉了一截。花了医药费不说,为此,李先生一年多都没能找到工作,只能回临沂老家休息。本来他以为很顺利地就能够获得工伤赔偿,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却因为需要开一张常住地证明而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因为李先生的大拇指是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所以理所应当可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这样这件案子就变得简单了很多,但是随后李先生跟我们说,其实他并没有跟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跟他一起去工地干活的那批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没有办法按照工伤来进行维权,双方是雇佣关系,只能按照人身伤害来计算赔偿。”李先生的代理律师,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张晓旸律师介绍说。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一名多年在建筑工地揽活的包工头那里了解到,虽然签订劳动合同维权对于不少人来说,都是一件再清楚不过的事,但有过在工地务工经历的人或多或少也都知道,像李先生这样不签订劳动合同就直接去务工的,其实也并不是个例。“这也算是个不成文的潜规则了,现在工地上的工人多是外地户籍的,包工头招一批,往往不会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还有别人会争着去工地。”

  张晓旸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法律程序上,如果按照人身伤害标准来判定伤残级别,一般都会比工伤定得轻一些,而最后判定的伤残级别,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维权的结果。“现在鉴定结果已经下来了,判定李先生的伤残级别为9级,如果伤残级别再高一些,显然李先生可以在申请赔偿方面更有利,但现在这个结果,李先生也可以申请赔偿。”

  标准 户籍所在地不同,赔偿差一倍

  伤残鉴定结果下来之后,李先生算是松了一口气,不管怎样,维权至少心里有底了,但因为户籍所在地不一样,赔偿标准也有差异,所以李先生想要尽量多地为自己争取一下。

  “李先生的户籍所在地在临沂农村,按照他的现实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消费水平的不同,如果按照农业户口算的话,他大约可以获得八九万元左右的赔偿,但问题在于,虽然他是农村户口,但是他来青岛已经四年左右的时间,工作、生活都在这边,所以他有资格申请城镇户口标准的赔偿,而因为城镇消费水平比农村要高,所以可以获得的赔偿差不多要翻一番,但在李先生维权的过程中,却因为一张居住证明,导致他直到现在也没有获得赔偿。”张晓旸介绍说。

  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李先生决定按照委托律师按照城镇标准申请赔偿,而对于法院来说,这样的要求不是不可以,李先生的情况也符合相关要求 ,但需要李先生提供相关材料,这些相关材料就包括经常居住地证明。

  “想要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法院那边通常都需要当事人开具一些证明,比如说李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他在受伤以前就在青岛买了房子,那么购房证明就可以证明他在青岛这边常住 。不过李先生没有在这边买房,那就需要开另外一个证明,就是常住地证明,就是李先生要证明自己在青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而且必须是受伤之前的居住生活证明,不能是受伤之后的。”张晓旸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卡壳 居委会还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

  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开?张晓旸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李先生之前一直住在即墨某地,按照当地居委会的要求 ,李先生需要带着自己的租房合同,这还不够,还必须要有租房合同上签字的房东带着房子的房产证一起去,两份证件加起来证明李先生在此居住满了一年以上,而就是这样的一份“证明”,李先生跑了居委会好多次也没能办出来。

  “原本这种证明在程序上也不是很麻烦,但正好遇到特殊情况了,所以才一直没有办理好。”张晓旸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李先生租的这间房子,房东和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名字并不是一个人,而两份证件上的名字不一致,居委会则是不会受理的。

  “简单地说就是,房主是老子,房东是儿子。李先生的租房合同上签字的是房东,而房产证上的名字则是房东的父亲,这两份签字不一致,所以居委会说 ,他们也没有办法给开常住地证明。”张晓旸说。

  接下来又该怎么办呢?张晓旸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依然想要通过常住地证明来申请城镇标准的赔偿,那么就需要房东去开证明,证明自己和自己父亲的关系,而这样就陷入了证明“你爸是你爸”的循环当中,且不说房东情不情愿花费时间精力这样做,就是这样的一连串的证明本身怎么开具,需要花费多久才能开出来,中间是否还需要再开具另外的证明,这些都还是未知。

  “法院要求证明在青岛常住,这样才能按照青岛市的标准进行申请赔偿,这没有问题,而对于居委会来说,他们要求李先生带着租房合同,连同房子的房产证相一致,这也没有问题,但就是在办理过程当中,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就很难再进行下去了。”张晓旸说。

  延伸 不同居委会要求也不同

  说来说去,李先生两年的维权路,终究还是在开具证明这一步上“绊”住了。那么就以常住地证明为例,到底居委会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证明这个证明呢?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采访了多个社区发现,原来他们的标准也不一样。

  “现在居委会要盖很多章,几乎每天都要给很多人开具各种各样的证明。对于常住地证明来说,如果在盐城路社区想要出这个证明,那么一定需要派出所开的居住证,也就是以前的暂住证,不然的话 ,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来开常住地证明了,这显然不可能,所以在盐城路想要开这个证明,必须首先要有居住证,不然没办法开。”湛山街道盐城路社区居委会主任明纪美介绍说。而在另外两个街道,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询问之后却得到了两个不同的答案,其中一个也需要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证,而另一个则只需要租房合同就可以。明纪美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对于不同社区来说,居委会把握的尺度也都不尽相同,因为对于开具这样的证明来说,至少现在还没有一个硬性的规范和程序。

  明纪美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现在居委会可以办理低保证明、困难救助证明、廉租房证明、是本社区居民证明、遗嘱情况证明、生活困难证明、老人去世证明等大大小小,总共涉及了民生 、计生、劳动保障、房屋等八大类的将近40个证明,所以对于开具一些证明来说,当事人必须拿着另外一些证明来开,合格后才可以,不然就容易出问题。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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