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9 09:21:00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近期山东密集出台部分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重点行业发展。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会同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等印发《关于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的通知》,将以上领域新上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
贴息政策要点支持对象
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机构新上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房屋租赁项目。
贴息期限
新上项目贴息期限为1-3年,贴息资金由省财政负担70%,市县财政负担3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市财政局确定。
贴息额度
省财政对符合规定的同一独立法人机构一次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申请主体
依法在有关部门登记或按规定免予登记的民办学校、公益性文化、医疗、体育、养老机构或其举办者。
贷款金额
申报项目贷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
负责部门
市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省级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汇总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确定省级补助贴息项目及金额。
原标题:山东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公益事业 最高给予500万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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