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8 11:20:00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 我要评论
7月17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视频会议,调度2015年度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扎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会同省食安办、省卫计委等有关部门,于今年5月8日启动了2015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三药治理”,抓好大菱鲆、半滑舌鳎、乌鳢、海参、对虾等五个重点养殖品种专项治理。两个多月以来,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与食安、公安、卫生、畜牧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向社会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大执法。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渔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了水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上半年,省级苗种、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8.1%,查处涉渔食品违法案件5起,刑拘4人。从专项整治情况看,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是好的,仍存在薄弱环节,近期媒体报道“济南警方查扣问题多宝鱼”案件,日照某养殖户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反映出对分散生产的养殖户监管存在死角,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更严、更细地抓紧抓实抓好。
中期调度会议提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要求,一是各市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从思想上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基层部门质量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等;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生产者主体责任;监管工作要抓细、抓实、抓到户,要求各市进一步核实当地渔业养殖业户底数,确保监管无死角。二是各市要大力开展质量安全普法培训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双培训”工作,将使用违禁药物者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反复宣传到每个养殖户,使每个从渔业者都依法、科学生产。三是搞好部门联动,主动与当地食安、公安、畜牧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对可能涉嫌犯罪或行政执法遇到困难的案件可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协助调查,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公安部门。四是进一步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使用禁用药物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除恶务尽;建立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五是要深入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治本之策,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大渔带小渔”经营机制创新,积极支持渔业龙头企业创办渔业合作社,把分散生产渔户组织起来,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行立体生态循环渔业模式,从源头上发展净水渔业。六是加强水产防疫工作和鱼病医院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渔业生产者完善水产品出厂前的自检自控制度,通过扎实有效的综合治理,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大力支持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线索,及时向媒体反映水产品生产经营状态,既严打违法行为,又保护依法生产者的利益,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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