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公交收保证金引质疑 不交够1万元不让干

2015-08-21 08:54:00    作者: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保证金 公交公司 烟台开发区 公交司机 劳动合同法
[提要](YMG记者)近日,一位市民投诉称:烟台开发区公交公司要求入职司机每人缴纳10000元安全保证金,这一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且非个例。受访的司机李XX(化名,下同)在车上告诉记者,他入职时,开发区公交公司要求上交公司10000元现金,不交就不让干。

  水母网8月21日讯 (YMG记者)近日,一位市民投诉称:烟台开发区公交公司要求入职司机每人缴纳10000元安全保证金,这一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且非个例。按其说法,开发区公交公司向司机收取的安全保证金总额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每年的利息也不知去向。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不交10000元,公司就不让干

  8月17日,YMG记者实地采访了一位21路公交司机。

  受访的司机李XX(化名,下同)在车上告诉记者,他入职时,开发区公交公司要求上交公司10000元现金,不交就不让干。这位司机还说,收取保证金后,开发区公交公司也没有发放过利息。“这笔费用要等你不在公司工作了才能退。”他说,因为公司有了这个规定,许多来公司应聘的司机家庭困难拿不出这笔钱,只好另找工作。

  据一名匿名人士称,开发区公交公司旗下拥有公交车近500台,运营着20余条线路,驾驶员多达数百名。按照上述说法,开发区公交公司收取的所谓“保证金”不是一个小数目。

  开发区公交公司称:收费是行规

  采访中,不少司机抱怨说,提高服务质量应该靠规章制度、奖惩机制,怎么能收保证金?就此,记者采访了开发区公交公司。一位于姓工作人员承认公司向公交司机收取了上述费用,这笔费用是安全保证金。

  记者问: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如此收费吗?上述工作人员回答:这是行业内的规定。

  那么,对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何看待呢?记者就此事与烟台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烟台开发区公交公司是开发区管委直属企业,不归运管部门管理。

  律师:招录不能以任何名义收费

  19日,西政律师事务所刘增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烟台开发区公交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他说,《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区公交公司收取保证金一事,YMG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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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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