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2 10:16: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孙云波 ) 家住岚山区虎山镇的苏某整日游手好闲,数次到同学家盗窃。考虑到多年的同学情谊,同学多次选择原谅他。没想到他拒不悔改,同学最后忍无可忍报了警,最终苏某被行政拘留7日。
3月1日早上,虎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赵某报警称,其放在自家门前的儿童电动玩具车被盗,请求帮助。随后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苏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苏某以前也是一个很体面的青年,后来苏某学会了抽烟喝酒,没事总爱喝两口。很快把家里的积蓄挥霍得差不多了。百无聊赖的他,打起了正在装修的同学赵某家的主意。春节之前,苏某从家中出去,看见同学赵某家正在装修比较忙乱,就趁着同学家没人的时候偷捡同学家装修用的废旧材料。这一次,苏某的行为没有被发现。
尝到甜头的苏某胆子更大了。今年2月8日,他看到同学赵某家门口堆放着装修用的地板砖,便顺手偷走了两块回家铺桌子用。细心的赵某发现地板砖被人动过了,一问周围邻居,才知道是被邻村的苏某给偷走了。考虑到苏某是自己的同学,被偷的地板砖价值也不大,赵某也就没有追究。
没成想,苏某并没有收手。为了讨好妹妹家的孩子,苏某便想给妹妹家的孩子带个礼物,于是苏某又瞅准了同学赵某家孩子的电动玩具挖掘机。3月1日下午,苏某趁赵某家无人之际,将赵某家孩子的电动玩具挖掘机偷走,价值二百余元。事后,赵某找苏某讨要其孩子的电动玩具挖掘机,苏某矢口否认盗窃行为,忍无可忍的赵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3月2日,报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虎山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苏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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