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08:38:00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医疗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变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现状的有力举措。长期以来,由于省市级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过低,大量的小病患者集中到大中医院找专家诊治,导致专家日门诊量长期居高不下,有的甚至一天就接诊上百位病人,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
3月15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出台。知名专家诊察费主要是反映特别优秀的临床专家的技术价值,体现的是专家专业水平和临床经验。《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卫计委、物价局要指导各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知名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知名专家诊查费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知名专家比例和收费标准,要结合专家的职称、工作年限、专业特色、技术水平等对知名专家诊察费进行测算。在测算的基础上,划分出不同等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体现出不同专家的诊治水平。要对知名专家诊察费进行动态监测,根据患者满意率、认可度、市场需求等因素,定期调整价格,形成市场调节价格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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