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驾照的饭店老板喝多了 发动路边的出租车就走了

2014-01-21 09:44:00    作者:方力   来源: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驾照 车子 师傅 海潮路 饭店老板
[提要]杭州河坊街上的张老板,那天在自家饭店里喝多了。但在法庭上,张老板却说,他坐上夏师傅的车子,说要去海潮路,然后就一直坐在副驾驶座上。夏师傅听了就瀑布汗下来了,他说要去海潮路,可当时车子上一个人都没有,我在后面拼命喊他,他也不停。

  这个醉酒的故事诡异啊。

  杭州河坊街上的张老板,那天在自家饭店里喝多了。一瓶一斤装的五年陈加饭酒下肚,结果闹大了。47岁的他没驾照,也不会开车。看到马路边有辆出租车,竟然自己动手开起来了。才七八十米,他就撞上了路灯杆,这才惊醒梦中人。但直到因醉驾被起诉时,张老板还在絮絮叨叨:我明明是打车,说要去海潮路的,我一直是坐在副驾驶座啊。

  今年1月11日晚上,的哥夏师傅从高银街开到中山路口。他要上厕所,就临时把车子停在路边。钥匙也没拔下来。过了十几分钟,他上完厕所出来,傻眼了:一个男的坐在车子里发动了。夏师傅一边跑一边叫那人停下来。大概开出七八十米后,车头撞到路灯杆后这才停了下来。男人想跑了,夏师傅一把将男人拦住,同时报警。

  夏师傅后来才知道,这男人不是盗车玩,是醉驾啊。这个男人就是张老板,他随后被上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起诉。

  但在法庭上,张老板却说,他坐上夏师傅的车子,说要去海潮路,然后就一直坐在副驾驶座上。车子开到口子上,夏师傅要向左打方向盘,他想向右走,就拉师傅的右手臂,然后车子撞上了路边铁栏杆。

  夏师傅听了就瀑布汗下来了,他说要去海潮路,可当时车子上一个人都没有,我在后面拼命喊他,他也不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无驾驶资格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并造成事故,依法从重处罚。但张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最后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本报记者 方力 本报通讯员 尚法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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