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涉嫌强奸少女 警方三次提请批捕未果

2014-12-07 10:56:00    作者:发稿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警方 司某 毛刷厂 强奸少女 未成年人
[提要]8月18日晚,河北沧州盐山县常庄乡一烧烤店内,17岁女孩芳芳(化名)先后与男友司某和另一未成年人刘某发生了性关系,家属报案称其遭强奸。后来,喝得头晕的芳芳,与司某在店内一间小屋里发生了性关系。

  8月18日晚,河北沧州盐山县常庄乡一烧烤店内,17岁女孩芳芳(化名)先后与男友司某和另一未成年人刘某发生了性关系,家属报案称其遭强奸。次日,1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刑拘。之后,警方先后3次以刘某涉嫌强奸为由向检方提请批捕,截至昨天仍未获批。司某逃脱后自行投案,警方经调查认为其不构成强奸予以释放。

  家属报警称女孩被两人强奸

  芳芳的母亲屈女士介绍,初三念完上学期,芳芳去年春节过后辍学在家,平时基本不随便出门。数月后,芳芳同她一起到邻村一个毛刷厂打零工,骑车上下班10多分钟路程。

  常庄村村口有一家“德子烧烤”店,是芳芳上班的必经之地。屈女士转述女儿的话称,8月中旬某天中午,烧烤店老板以请芳芳帮忙为由,把她叫到屋内,邀她做“干妹妹”,并将她介绍给25岁男子司某,称是给她介绍的男朋友。司某还给了芳芳一张手机卡,以方便联系。几个人喝了一下午酒,平时滴酒不沾的芳芳也被怂恿着喝了不少。后来,喝得头晕的芳芳,与司某在店内一间小屋里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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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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