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虐待9个月女婴口对口吐痰 当天写下“认错书”

2015-03-24 08:35:00    作者:姚似璐   来源:澎湃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保姆;虐待;9个月大;女婴;口对口;吐痰;当天;写下;认错书
[提要]1则名为“绍兴嵊州保姆虐待9个月大女婴”的视频近日被女婴的母亲上传到杭州某网络论坛。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3日从女婴母亲沈女士处获悉,经警方调解,保姆周某已被辞退,孩子目前情况良好;考虑到周某家庭困难,决定暂不追究。

电脑拍下的监控画面

    1则名为“绍兴嵊州保姆虐待9个月大女婴”的视频近日被女婴的母亲上传到杭州某网络论坛。视频显示,1名中年妇女手持塑料棒类的物体捶打婴儿的头部、身体,还对着婴儿的脸部咳嗽、吐痰。3月23日从女婴母亲沈女士处获悉,经警方调解,保姆周某已被辞退,孩子目前情况良好;考虑到周某家庭困难,决定暂不追究。

  据沈女士介绍,她是全职妈妈,有两个孩子,自己平时忙于做家务和照顾还未上幼儿园的老大;周某是通过中介公司于3月9日雇佣的,专门负责小女儿白天的吃饭、午睡、换尿布等。“刚开始,孩子很喜欢这个阿姨,但几天后,我发现孩子躲着她,只要阿姨抱就不停地哭闹。”沈女士说:“我渐渐感觉事情蹊跷,出门买菜或办事时就打开此前装在电脑里的监控软件,记录客厅的状况。”

    20日10点半,沈女士出门找中介换保姆,下午3点回到家,小女儿在昏睡,翻看视频,发现孩子被虐待了。澎湃新闻在时长17分59秒的视频中看到,10分12秒、14分10秒,周某分别用塑料棒和手捶打女婴的头部、腿部;在11分08秒处,还手托婴儿脸部,对其咳嗽、吐痰。

  21日,沈女士叫来中介公司负责人,并向嵊州市稽山派出所报警。当着民警的面,周某否认虐待女婴,在播放视监控画面后仍坚持没有打孩子,直到警方说要将其带走,才承认虐婴。

  据稽山派出所民警介绍,经双方协商,周某当天写下“认错书”,承认3月9日至21日期间多次以打耳光、踢脚、口对口咳嗽、口对口吐痰、拿东西打、咒骂等形式虐待孩子,并承认监控所录是其本人所为,愿意放弃3月9日至21日的工资、承担后果,“事情以普通民事案处理,当场结案。”

  经双方协商,周某3月21日写下“认错书”

  沈女士表示,因周某早年丧偶,年初儿子又撞死了人,家庭困难,决定暂不追究,但会根据孩子的体检结果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希望通过这件事给年轻父母提个醒:找保姆一定要找正规中介、签正规合约。”

  23日,澎湃新闻数次致电周某和中介公司,电话均关机。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