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9 07: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要评论
李某,今年61岁,小学文化,其子李某某33岁,均是河南许昌人。雁塔区检察院查明,2012年10月初,李某父子在雁塔区高家堡村租赁一民房加工熟肉制品,为获取高额利润,李某在方欣冷库购买生猪肉,经添加腌制剂、淀粉、红曲红色素等物质腌制后,在牛肉汤中煮熟,加工制作成类似熟牛肉的熟猪肉,由李某之子以熟牛肉的价格销往汉中、彬县等地。2013年5月,李某又雇用同乡宋某参与加工。同年9月10日,李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已经加工好的熟猪肉135公斤。经鉴定,送检的李某肉食加工点的肉样符合猪肉的基因特征。经查,截止到
原标题:父子加工猪肉冒充牛肉销售26万元
进入审判厅后,李某(左一)一直抹着眼泪,紧挨着他就坐的儿子也一同接受审判华商报记者赵航摄
华商报讯(记者宁军)买来生猪肉,先解冻,然后添加腌制剂、淀粉、色素,又在牛肉汤中煮熟……一番程序下来,原来猪肉的外观、口感就变成了牛肉。因涉嫌加工猪肉冒充牛肉,河南籍李某父子和一名工人昨日坐在了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据悉,该案是去年警方破获的17.5吨假牛肉系列案中的一起,还有其他相关案件的18名被告人将在最近一周陆续接受审判。
指控:销往汉中等地父子销售26万
李某,今年61岁,小学文化,其子李某某33岁,均是河南许昌人。雁塔区检察院查明,2012年10月初,李某父子在雁塔区高家堡村租赁一民房加工熟肉制品,为获取高额利润,李某在方欣冷库购买生猪肉,经添加腌制剂、淀粉、红曲红色素等物质腌制后,在牛肉汤中煮熟,加工制作成类似熟牛肉的熟猪肉,由李某之子以熟牛肉的价格销往汉中、彬县等地。2013年5月,李某又雇用同乡宋某参与加工。同年9月10日,李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已经加工好的熟猪肉135公斤。经鉴定,送检的李某肉食加工点的肉样符合猪肉的基因特征。经查,截止到案发,李某父子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宋某参与的销售金额为9万余元。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父子、宋某以假充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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