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遭拒 菏泽一男子持斧砍前妻

2015-06-03 15:23:00    作者:邢孟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前妻 李某 复婚 砍死 斧砍
[提要]菏泽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为逼迫前妻与其复婚,多次前往前妻家中进行恐吓,在得知前妻与他人订婚后,竟狠心拿斧头砍向前妻。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持斧头故意杀人,致被害人三处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报菏泽6月2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菏泽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为逼迫前妻与其复婚,多次前往前妻家中进行恐吓,在得知前妻与他人订婚后,竟狠心拿斧头砍向前妻。

  2013年8月份,菏泽男子李某与妻子离婚。李某想和前妻复合遭拒。2013年12月份,在得知前妻和他人订婚后,李某怒火中烧。

  当天清晨,李某带了一把斧头,趁天还未亮悄悄来到前妻家附近。当天下午,李某从事先挖好的墙洞进入前妻家中,并躲藏在前妻所住房间。晚上,当李某前妻回到房间时,他手持斧头朝着前妻头部、项部、面部连砍三下。前妻大声呼喊,李某急忙翻墙逃跑。前妻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幸而无生命危险。  

  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持斧头故意杀人,致被害人三处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头部、脸部、颈部均系人体致命部位,且其在侦查阶段供述其认为可能已把被害人砍死,以上足以认定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赔偿前妻经济损失人民币9957.79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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