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3岁女童被园长忘在车内 10小时后被发现死亡

2015-07-13 09:44:00    作者:高祥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女童 车内温度 孩子 幼儿园园长 刘某
[提要]临沂市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早上被幼儿园长接去上学,至下午放学时才被发现:女童被遗忘在车内,已经死亡。7月12日下午,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山东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在上学途中,被幼儿园园长遗忘在车内近10个小时,发现时已经死亡。

  出事轿车。图片来自网络

  齐鲁晚报临沂7月12日讯(记者 高祥)临沂市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早上被幼儿园长接去上学,至下午放学时才被发现:女童被遗忘在车内,已经死亡。目前,涉事幼儿园园长刘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12日下午,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山东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在上学途中,被幼儿园园长遗忘在车内近10个小时,发现时已经死亡。记者多方联系,核实了这一事件。

  根据网友发布的信息,7月11日早上7点40分,只有3岁半的女童小诺被北京银座幼儿园沂水石良社区分园的刘园长用她的私家车接到幼儿园上学。园长刘某在接小诺到幼儿园后,将小诺遗忘在车中。直到当日下午5点,将近10个小时后,该园副园长才发现孩子已经在车中死亡。

  据介绍,孩子被发现时,“浑身泛紫色,车内温度有七八十度,身体像被蒸熟了一样。”

  小诺的家人质疑,孩子死的时候不仅是因为窒息,“还因车内的高温,导致小诺的尸体有臭味”,认为“假设园长有责任心,孩子的班主任能够点名发现孩子不在、及时打电话,孩子也不会死”。

  有媒体采访小诺的家人称,事发幼儿园位于沂水县沂城街道前石良社区翡翠园,小诺今年5月20日入园,上小班。由于小诺家住在沂水县城,上下学有10公里路,涉事幼儿园没有校车接送。

  因为没有校车,小诺和另一个家住县城的幼儿一起由刘园长驾私家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每月给园长交300元交通费”。据了解,事发当天,另一名孩子没有去上学。有知情者称,刘园长与小诺的家长私人交往不错。

  根据公开资料,事发幼儿园原为沂水县育苗幼儿园,1994年创办,2009年被评为市级一类园,全园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500平方米,配有8个教学班,可容纳幼儿300名。为了让县城的孩子接受和北京孩子一样的教育,在2011年该园加盟了北京银座东方教育集团。

  本报记者通过警方了解到,7月11日下午6点多,沂水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小诺已经死亡。民警随后将事发幼儿园园长刘某带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审讯,经讯问,事发经过与小诺家人在网帖中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目前,事发幼儿园园长刘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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