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0 09:57: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半岛都市报9月9日讯(记者 孙桂东) 买来别人的网购记录,假装售后客服询问有无产品质量问题,若顾客说有,则谎称可以为顾客换货,以货到付款方式进行诈骗。预谋诈骗的男子杨某和段某还成立了公司,招聘多名员工培训,先后骗取200余人,近日,该公司7名员工因诈骗罪被城阳法院一审分别判刑。
2010年1月份,杨某与段某预谋进行换购诈骗后,两人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主要做电视购物的生意,并对外进行招工。2011年年底,公司主要通过以山寨电子产品冒称正品电子产品和承诺给已经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退款等欺骗消费者的方式来赚钱。
随后,杨某与段某从网上招来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准备完成后,杨某与段某从深圳的一些电子产品批发部购买山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又聘了以前做过电话销售的女子唐某某培训招来的业务员。唐某某根据从前的经验,制作了一个话术单,教业务员了解客户之前网购物品的使用情况,诱使对方同意缴费换购及货到付款。
受害人的网购信息,都是公司通过网上以每条一角钱或一元钱不等的价格购买的。接到分发的客户信息后,业务员开始以售后客服名义打电话。如果客户说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等有问题,他们表示可以更换,或者是推荐一款更好的,,并称将旧货的货款存放在银行卡中随货物一并寄给客户,客户需将新货的货款交给快递人员。因是货到付款,顾客来不及查验卡内是否有钱,便将新货的货款交给了快递人员。而客户收到的卡中根本没有钱。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先后诈骗200余人,其中7名业务员直接诈骗金额40余万元,两名主要负责人杨某和段某均另案处理。城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丁某、冯某等7名主要员工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一年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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