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高速上丢烟头点燃自己货厢 货物烧毁损失数万元

2016-05-25 10:37:00    作者:魏娜   来源:长江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烟头 车厢 货厢 高速交警 工信
[提要]老人在高速上往车外丢烟头,谁知被风吹了回来,点燃后车厢,将车上数万元货物烧毁。救援人员在协助车主清理车上货物残骸时发现,车厢内还装有一个玉器加工用的煤气罐,民警和消防员立即将煤气罐搬离,所幸没有引燃引发更大的灾难。

  老人在高速上往车外丢烟头,谁知被风吹了回来,点燃后车厢,将车上数万元货物烧毁。

  23日下午4时许,一辆河南籍双排小货车行驶至沪蓉高速公路1092公里处时,车厢内突然起火。车上乘坐的是来自河南南阳的一家人,专门从事玉器加工。当天,一家人结束在秭归的生意,准备驾车返回河南,车厢内装载着加工玉器用的工具、材料和玉石。车辆由代某驾驶,其父亲坐在后排座椅上,行驶过程中老人发烟瘾,抽了几根香烟。

  行至事发路段时,代某突然闻到煳味,随后他发现车厢冒烟起火,于是赶紧停车。在设法灭火自救的同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交警、路政、消防等部门先后赶到现场,疏导交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并及时将火扑灭。

  救援人员在协助车主清理车上货物残骸时发现,车厢内还装有一个玉器加工用的煤气罐,民警和消防员立即将煤气罐搬离,所幸没有引燃引发更大的灾难。

  据代某回忆,车上装载的货物中并没有什么可燃物品,起火原因可能是其父抽烟后,随手将烟头从车窗丢出,烟头被车辆行驶中形成的风力卷进了车厢。尽管救援及时,未对车辆造成损坏,但是车厢内仍有部分设备和玉石被烧毁,据其初步估算,损失达到数万元。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向窗外抛撒物品是不允许的,特别是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危害更大,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此外,车辆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