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发生事故将劝解路人打死 网友:好心送了命

2016-06-09 10:15:00    作者:苏万明   来源:新华社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打死 发生交通事故 赵某 发生口角 犯罪嫌疑人
[提要]8日,网曝青岛市区有人因交通事故当街将人打死。青岛市市北区公安部门8日回应称,8日中午11时许,市北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有人打架。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新华社青岛6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苏万明)8日,网曝青岛市区有人因交通事故当街将人打死。青岛市市北区公安部门回应称,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8日,网上的一些视频显示,青岛市区一马路上发生两车刮擦交通事故。一位路人上前劝身着黑上衣的车主时,黑衣男子用棍棒和砖头将其当场打死。

  青岛市市北区公安部门8日回应称,8日中午11时许,市北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5岁)当场控制。

  警方核实发现,赵某驾车与一公交车发生刮碰,事故处理后仍滞留现场。受害人翟某(男,38岁)劝其离开时,两人发生口角,赵某便使用棍棒、砖块击打翟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