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燃尽烟花丢弃电梯 熊孩子致电梯烧毁 谁担责?

2016-06-29 13:51:0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熊孩子 电梯井 担责 原告 燃尽
[提要]【熊孩子致电梯烧毁】六合区某小区曾发生一起电梯失火烧毁事件,起因是一男童捡了一个未燃尽的烟花进电梯,导致电梯烧毁。法院审理认为,小睿出于儿童的顽皮,其不当行为是电梯火灾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责。

  【熊孩子致电梯烧毁】六合区某小区曾发生一起电梯失火烧毁事件,起因是一男童捡了一个未燃尽的烟花进电梯,导致电梯烧毁。小区重新安装一部电梯花了21万余元。事后,小区物业公司将男童及监护人告上法庭。六合法院审理后,近日判三方按份承担赔偿。即便如此,男童的监护人也赔了12万余元。 

  去年元宵节期间,12岁男童小睿(化名)在小区玩耍时,有人在放烟花,未放完那人就走了。顽皮的小睿将烟花残留物拿进了单元楼的电梯内,他见烟花残留物还有火苗就丢弃在电梯里,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由于电梯内包了一层防装修碰撞的防护板,加上电梯井有“烟囱效应”,电梯很快被点燃了,浓烟滚滚,直到小区居民报警。消防大队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可这部电梯被烧毁,包括摄像头也失去信号。事后合计维修费用为21万余元。小区物业公司将小睿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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