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银行违规贷款无人理再次起诉 网友:坚持住!

2016-07-04 06:56:00    作者:王晓飞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银监会 借新还旧 起诉期限 男子 银行贷款
[提要]刘先生自称作为担保人抵押名下房产,协助一家企业办贷款,结果贷款逾期未还,自己被列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对于刘先生的举报,中国银监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其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中国银监会属于依法作出答复。

  判决前的答复和判决后的答复。

  刘先生自称作为担保人抵押名下房产,协助一家企业办贷款,结果贷款逾期未还,自己被列入信用记录黑名单。此后,他发现鄂尔多斯农商行存在违规向这家企业放贷的情况,于是向中国银监会实名举报。在未获得举报结果的情况下,刘先生要求信息公开,对方回复不符合信息公开范畴。于是,刘先生将中国银监会告上法庭。近日,市一中院判中国银监会重新答复。判决生效后,中国银监会再次做出答复,仍称不符合信息公开范畴。刘先生认为,自己实名举报后起码应该知道对方是否受理、如何处理等,就此他表示将再起诉中国银监会。  

  讲述

  抵押两套房产替人贷款

  刘先生常年在鄂尔多斯做生意。近日,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作为担保人,帮助他人贷款,并因此发现银行违规放贷的全过程。

  据刘先生介绍,2011年11月,他通过生意伙伴贺某,认识了鄂尔多斯当地一家公司的负责人白某。当时,贺某和白某提出,让刘先生利用自有的两套商业住房做抵押担保,为白某的公司做贷款,条件是刘先生可以使用所获贷款中的300万元,本息均由刘先生偿还。

  刘先生说,他与贺某做生意多年,两人之间的信任度较高,“我和贺某几年来做了将近千万元的生意,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电话就把生意做成了,我很信任他。”此外,他当时同意提供抵押帮助白某公司贷款,还因为在当地通过抵押房产向银行贷款并非易事,他名下的两套商用房当时没有用处,贷出钱来还能灵活使用,“除了我抵押了两套商用房外,贺某也抵押了两套房产。我们口头约定,每人使用贷款中300万元的额度。”

  钱没还上担保人“被套”

  刘先生说,同意做抵押担保的第二天,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就来人办理相关协议,遗憾的是虽然和银行签署了抵押协议,但并没有与白某签署担保协议。“与银行签署完协议,我就后悔了,因为最初说抵押担保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为白某的公司进行担保,以为是为他个人。”

  刘先生表示,2000万元的贷款很快就批了下来,但白某一方并未拿出300万元给他使用。经多次索要后,白某给了刘先生50万元。

  刘先生说,据他所知,除他和贺某外,还有另外10人为白某的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是多人之间的“联贷联保”。

  2012年底,该笔贷款到期后,白某的公司未能如约偿还,打算做延期偿还贷款,但作为担保人的刘先生不同意继续为延期贷款提供担保。但后来他发现,这笔延期偿还贷款的业务在自己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竟然办了下来。

  举报

  指银行“借新还旧”违规

  2013年,刘先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得知,他所涉及的这笔贷款有2000万元逾期,罚息已近600万元,但鄂尔多斯农商行只依据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报表,又为该公司放贷2700万元;在企业不能按时结息时,银行贷款后的检查表却仍显示正常。

  刘先生发现银行违规放贷后,向内蒙古银监部门进行投诉。2014年,鄂尔多斯农商行被鄂尔多斯银监部门行政处罚20万元。

  刘先生称,自己是个生意人,由于将两套房产抵押,一直无法回笼资金,导致其资金链断裂,产生巨大损失。

  不仅如此,刘先生称,他还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了信用记录黑名单。为了查清白某公司的贷款内幕,刘先生托人帮忙查询鄂尔多斯农商行针对该公司的放贷事宜,结果发现,该公司除了第一次贷款2000万,第二次贷款2700万外,还通过让另外一家企业做抵押担保贷款2900万元。

  2015年3月,刘先生向中国银监会进行实名举报,他认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单位检查,采取“借新还旧”的应对策略,向白某的公司先后放贷7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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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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