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06:4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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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顺德大良11岁的小学生小珊被一男子诱骗至出租屋并残忍碎尸,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佛山市中级法院昨日通报,该院近日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张某生死刑立即执行,张某生本人亦没有提起上诉。据了解,张某生此前曾两度自杀未果,而他杀害小珊的理由竟是临时产生了“杀人后伏法”的念头。
受害者多次试图逃走
经佛山中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4日7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生途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龙的酒楼红绿灯处的桥头时,遇到独自上学的女孩小珊。据张某生供述,因生活不如意,产生了自杀轻生的想法,但此前两次自杀未遂,他产生了杀人后伏法的念头,以达到其死亡的愿望。
张某生与小珊素不相识,其上前与小珊搭讪,假称女儿的作业本需要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要小珊帮忙,善良的小珊一口答应,跟随张某生来到其暂住的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市场广源路的某出租屋。
张某生一直将小珊禁锢在房内。期间,小珊曾利用张某生外出的机会试图逃走,但碰到张某生返回而未能成功。第二天下午3时许,张某生用网线将小珊勒死。当天晚上9时许,对小珊尸体进行肢解。
同年1月6日凌晨6时许,公安人员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广源路该出租屋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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