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15:09:00 来源:中国网 我要评论
非法获取、购买200余万条学生及家长信息,除了定点向家长群发广告,还在赶集网、58同城等网络平台出售。记者昨天获悉,在北京某培训学校、某教育公司工作的杨某、徐某等6人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处1年3个月、半年及缓刑一年等不同的有期徒刑。
培训机构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竟然贩卖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200余万条。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6名被告人均被判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主犯杨某获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人获缓刑,处数额不等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杨某在海淀区华鹰大厦等地多次利用在培训学校、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私自拷贝复制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00余万条。这些信息被其他被告人依次转手。检方认为,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时,对于指控,6名被告人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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