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门槛再降 144平以下首套房首付款20%

2015-04-28 08:25:00    作者:孙娟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买房;套房
[提要]4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大众网东营4月28日讯 4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以下称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此前我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20%的首付款仅适用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贷款;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均为40%。本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政策调整,有助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