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 08:26: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16日讯 公安交警部门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冲闯信号、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刘成程,驾驶证号:3705021981****2012,6月1日驾驶鲁E13129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2、张振山,驾驶证号:3705021963****6031,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BC759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建军,驾驶证号:3705221981****1637,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KW183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4、毕新民,驾驶证号:6224251969****0312,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W9693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5、孙东东,驾驶证号:3705231986****4932,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1Z927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6、崔键,驾驶证号:3705021991****2836,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49889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4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7、耿江河,驾驶证号:3705211979****1239,6月8日驾驶鲁M10Z17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樊凯凯,驾驶证号:3705211990****1216,6月8日驾驶鲁EX7920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韩展召,驾驶证号:3714811987****6614,6月8日驾驶鲁N17N27号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董艺超,驾驶证号:3705021988****1212,6月8日驾驶鲁E3D039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艾明凯,驾驶证号:1504041989****0310,6月8日驾驶无牌机动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盖帅帅,驾驶证号:3705021990****4838,6月8日驾驶鲁E8699Q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张爱国,驾驶证号:3705211966****2034,6月8日驾驶鲁ELC898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周建兴,驾驶证号:3705211965****0411,6月8日驾驶鲁EA3303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梅延涛,驾驶证号:3705021991****6450,6月9日驾驶鲁EL6996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王玉军,驾驶证号:3705221972****2034,6月9日驾驶鲁E67190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吴高中,驾驶证号:3705231970****491X,6月10日驾驶鲁EK8289号小型汽车在G18国道,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徐顺奇,驾驶证号:3705231970****2710,6月9日驾驶鲁EB9166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崔根,驾驶证号:370521197****0437,6月9日驾驶鲁E3J297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燕欣祥,驾驶证号:3705231981****2731,6月9驾驶鲁EC0280号两轮摩托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丁建,驾驶证号:3701261987****4874,6月9驾驶鲁AMH885号两轮摩托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李慧通,驾驶证号:3708831987****585X,6月9日驾驶鲁H8Q772号小型汽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7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23、于凤广,驾驶证号:3705221973****1417,6月9日驾驶鲁E40999号轿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刘焕新,驾驶证号:3705221970****0611,6月9日驾驶鲁EH5385号轿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杨志军,驾驶证号:1309021979****1214,6月9日驾驶冀J098BS小型汽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王福杰,身份证:3705221964****171X,6月9日驾驶鲁EMA588号小型轿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张云清,驾驶证号:3625011973****2813,6月11日驾驶鲁E3081J号小型汽车在231省道,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结果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28、杨立军,驾驶证号:3705031967****0938,6月11日驾驶鲁E2033S号小型汽车在胜兴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结果为73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29、王立东,驾驶证号:3705211975****4030,6月11日驾驶鲁E35089号小型轿车在胜兴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结果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30、张文泽,驾驶证号:3705211962****0059,6月11日驾驶鲁MBK923号小型轿车在胜兴十井佳苑门口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结果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身禁驾。
1、王文国,驾驶证号:3705021969****1213,6月9日驾驶号牌为鲁EB3056的小型汽车在北一路口被民警查获,经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为177.8mg/100m1,系醉酒驾驶行为。
2、高令钧,驾驶证号:3701811986****0712,6月3日21时10分驾驶鲁EW1789号小型轿车在曹州路被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21mg/ml,系醉酒驾驶行为。
3、何晓庆,驾驶证号:3604301981****1515,6月3日驾驶赣G3H855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16.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张荣升,身份证号:3705021969****3359,6月3日驾驶鲁D35J69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38.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5、耿晓桐,身份证号:3705021987****0838,6月3日驾驶鲁E9H223小型汽车在北一路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90.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6、林洪鹏,身份证:3705021977****6011,6月3日驾驶鲁E82301号小型汽车在淄博路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154.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7、赵岳太,身份证:3705021962****0038,6月1日驾驶鲁EHJ967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224.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8、赵振远,驾驶证号:3705221985****0219,6月9日驾驶新能源内燃观光车小型汽车在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为112mg/100m1,系醉酒驾驶行为。
9、杨建军,驾驶证号:3705211971****0018,6月11日驾驶鲁E6866V号小型轿车在双桥路,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血液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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