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2014-03-14 17:09:00    作者:王青青 王晋军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县;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提要]为做好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管理与安保维稳工作,自3月7日起,垦利县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施“实名登记”和及时报告管理制度长效机制。

县维稳办与经信局到加油站检查“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大众网东营3月14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王晋军 )为做好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管理与安保维稳工作,自3月7日起,垦利县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施“实名登记”和及时报告管理制度长效机制。
    加油站监管部门要求,各加油站点严禁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个人销售汽油,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对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即属单位购买的,购买人须出示所在单位的购买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个人购买的,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说明用途。加油站要建立汽油散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实名购买、标明用途。
    县经信局成品油市场监管人员表示,以后他们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加油站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对发现不落实“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私自销售散装汽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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