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检察院参加《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暨法治集中宣传日活动

2015-05-11 16:32:00    作者:牛凯月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检察院;参加;《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法治;集中;宣传日;活动
[提要] 5月8日上午在垦利县双河大集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暨法治集中宣传日活动。垦利县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参加。

    大众网东营5月11日讯 5月8日上午在垦利县双河大集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暨法治集中宣传日活动。垦利县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参加。

     宣传活动中,垦利县检察院通过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市民宣传《信访条例》,让市民明确信访工作内涵、信访案件办理期限、信访检察业务受理范围等基本内容,通过宣传引导群众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引导有上访意向的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上访。同时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知晓该院“两微一端”(“黄河口检察在线”微博、“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和外网客户端)申诉渠道,引导信访群众通过上述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诉求,从而节省个人时间,减少奔波劳顿之苦,降低诉求成本。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