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街道食药所依托微信平台创新监管服务

2015-12-09 16:47:00    作者:石成 黄鑫 薄立燕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利津;街道;食药所;依托;微信平台
[提要]为加强与辖区百姓的及时沟通,利津所依托微信平台创建了微信服务号“利津食药所”,并于2015年11月27日正式对外使用。

    为加强与辖区百姓的及时沟通,利津所依托微信平台创建了微信服务号“利津食药所”,并于2015年11月27日正式对外使用。

  平台服务号内设“食药动态、百姓关注、食药之窗”三个模块。其中,“食药动态”模块主要介绍监管动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百姓关注”模块包括了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等信息;“食药之窗”介绍监管所职责、办公地址及电话等便民信息。

  通过在公众平台时时更新监管信息,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同时,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接受食品药品相关咨询,及时解答公众的问题。

  利津食药所微信公众号:lijinsys

  您也可以直接在微信中搜索“利津食药所”。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