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街道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纠正“四风”

2016-01-12 14:00:00    作者:黄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利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纠正;“四风”
[提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利津街道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大众网东营1月12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利津街道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4、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所辖村(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两节”期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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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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