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明公司荣获“低碳山东贡献单位”称号

2013-12-06 10:03:00    作者:赖健 张丽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节能窗 公司提交 山东低碳成果 隔热 胜大
[提要]11月27日第三届低碳山东成果推介会暨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在济南隆重举行,胜大集团胜明公司应邀参加并荣获“低碳山东贡献单位”称号。于2010年9月被山东省建设厅认定为“高性能节能窗”,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东营市公共建筑、高档别墅以及推广应用于油田职工住宅高档节能门窗项目。

  大众网东营12月6日讯 据胜利日报消息, 11月27日第三届低碳山东成果推介会暨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在济南隆重举行,胜大集团胜明公司应邀参加并荣获“低碳山东贡献单位”称号。

  本次活动由山东省节能办、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省社科院等十三个省直单位(部门)联合主办。大会以“推广低碳成果、促进绿色发展、共建美丽山东”为主题,对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部分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对包括农业、机械制造行业、新能源等领域的317项低碳成果进行推介,胜明公司SM70隔热节能窗位列其中并收编入《山东低碳成果》。全省各行业代表性企业、部分高校、科研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地市主管部门、获奖者代表约350家单位6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胜明公司提交的SM70隔热节能窗参会成果,将节能与防暴功能结合在一起,在国内首家提出了非贴膜的铝合金节能防暴窗概念,2.0W/(㎡·K)的热工性能较目前省内2.5W(㎡·K)的规定降低了25%。于2010年9月被山东省建设厅认定为“高性能节能窗”,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东营市公共建筑、高档别墅以及推广应用于油田职工住宅高档节能门窗项目。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