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6 08:53:00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评论 我要评论
在2013年贺岁电影中《泰囧》以13亿票房成绩震惊四座,成为春节贺岁档的冠军电影,这一出名就难免要引来是非,电影《人在囧途》的片方武汉华旗状告《泰囧》侵权,作为两部电影的主创人员,徐铮表示会给大家一个说法,泰囧被告侵权诉讼案已经开始进入法律程序。
《泰囧》被告
光线传媒否认指控
《人再囧途之泰囧》自去年12月12日上映,经过68天公映,于今年2月17日下档,最终票房报收12.66亿元。光线传媒此前的公告中称,光线传媒在《泰囧》于2012年确认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3.70亿元。而以最后的票房收入12.66亿元计算,公司总票房分账收入将近5亿元。《泰囧》在一定程度上推高光线传媒业绩。光线传媒上月底公告显示,公司在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34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48.13%,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76.47%。受业绩增长影响,光线传媒股价随之上涨。
《泰囧》热度才消减,《人在囧途》就来状告。
3月2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华旗)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月28日受理该公司对《人再囧途之泰囧》提起的“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的诉讼。
武汉华旗认为,《人再囧途之泰囧》“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直接、大量地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称”、“无论从电影名称、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处,两部电影实质相同或相似”,而该公司拥有《人在囧途》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此认为《人再囧途之泰囧》对其构成侵权。
武汉华旗起诉对象包括《人再囧途之泰囧》四大出品方——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但武汉华旗未在发布会上提及理赔金额。
光线传媒昨天开市即紧急停牌,称“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针对停牌,光线传媒昨天稍晚发布公告称,针对“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 ”的相关内容,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截至昨天,公司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
光线传媒还在公告中称,公司对武汉华旗单方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制造舆论,对公司进行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之行为,保留起诉权利。而光线传媒股票今日复牌。
徐铮首谈侵权
《人在囧途》起诉《人再囧途之泰囧》侵权事件曝光后,3月3日,徐峥[微博]接受采访时首次对此事进行回应。他表示,自己刚度假归来,也是才知道此事。由于侵权事件已经步入法律程序,自己不方便就此事过多回应。但他表示,自己和出品方光线一起,一定会给大家一个说法。对于这次的侵权事件,也有人认为是《人在囧途》片方在借机炒作,对于这个说法,徐峥依旧以“我现在没有看法”作答。
被问到目前是不是在筹备“第三部”时,他首先强调“谈不上第几部”,随即才表示,“新的电影肯定要想明白了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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