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3 19:34:00 来源:东营市环保局 我要评论
根据省预报预警组预警信息,自12月23日起,我市将出现1天及以上极严重污染天气(AQI在400以上,部分时段可能达到500)。按照省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自12月24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
二、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三、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
四、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六、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七、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八、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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