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4月22日讯(记者 李欣 通讯员 张景霞 )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分局 “社区六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展示河口交警真心服务群众、提升执法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东营河口交警大队“四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上新的台阶。 提高思想认识。交通民警的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也就是说交通民警的工作目标是执法为民,这就要求每个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因此,要加强对民警执法为民的教育。大队组织各基层单位认真学好支队下发的有关学习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针对部分民警在执法执纪中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剖析原因,拿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促进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风貌开展工作。
端正执法态度。大队要求每位民警从根本上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更是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心声,深入了解群众心里的想法以及有关交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因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车辆保有量增力,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滞后所带来的行车难、停车难,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群众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
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活动是公安交通民警的生命线,一名交通警察,他不可能离开执法活动。大队一是在努力抓好交警部门各警种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坚持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的有机结合,通过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存在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进行规范,并将执法质量与民警的绩效相挂钩。二是加强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言行举止教育。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交通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规范的执法行为,才能树立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四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民警的考核既要从执法质量和执法成效上进行,又要以民警的实绩进行考核,不能仅仅以纠违指标作为唯一的标准;如果这样,只能造成执法质量的下降和滥罚、乱罚现象的产生。五是推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努力减少执法过错和执法人情化的发生,规范民警的权力,防止自由载量权的随意使用,做到合理应用,公正公平执法,确保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投诉必查,有错必纠。畅通群众投诉,申诉、复议等法律交流渠道、对每起投诉、申诉、复议案件认真复查,做到受理一起查证一起,通报一起,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引导宣传。在披露反面形象的同时,更要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用平和的目光看待警察这个职业,用正确的心态理解交警工作,树立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认同感和信赖度。大队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加法律知识的普及面,公安交警执法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